在羅馬尼亞設立公司:完整指南 此外,對於具有全球抱負的企業家和企業來說,TCSP 還可以協助在外國司法管轄區進行註冊和合規,從而透過單點聯繫創建整個全球集團結構。 這種支持可以幫助應對複雜的國際法規和文化差異,使擴張過程更加順利。 在多個地點開展業務還可以透過業務多元化和保護資產來降低風險。 風險管理在識別、評估和控制公司及其利害關係人的漏洞和威脅方面發揮核心作用。 這些威脅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包括財務實務、法律責任、策略決策、管理錯誤或網路安全問題。 良好的風險管理有助於公司主動消除、減輕或識別可能導致財務損失、聲譽損害、刑事責任等的環境因素,從而提高公司的彈性,旨在確保企業的未來。 另一方面,持續經營水準為中高水準的公司每年將總共支付 25,000 英鎊左右的 TCSP 費用。 為此,企業需要聘請合格的會計師、公司秘書、專業受託人等,以及遍布世界各地的值得信賴的專業聯絡人網絡,通常具有數百年的綜合經驗,並與良好的 TCSP 直接聯繫。 高階管理層,以及提供成本安全的透明費用結構。 在葡萄牙註冊成立的公司適用三種類型的公司稅率。 在股份公司成立期間,創辦人制定營運計畫及其條件。 它可以是同步基金會,也就是以創辦人自有資產認購股份,也可以是所謂的繼任基金會,也就是創辦人呼籲潛在投資者認購股份。 股份公司和股份法可以追溯到法國和荷蘭殖民時代的法律環境,後來發現美國和印度的殖民化如果在個體企業的幫助下進行會容易得多。 大型航運公司看到了較富裕階層有機會購買公司的準所有權股份,從而確保他們自己參與殖民進程。 這是不正確的,因為任何個人都可以購買股票,並且可以透過任何開放式股份公司來完成。 公司設立 有了這些權利,股東就可以對公司的營運有發言權。 我們談論的是擁有由預定數量和價值的股票組成的資本的公司。 總之,公司註冊是一個將公司與其所有者或股東分開的法律程序,提供有限責任保護和其他利益。 這個數量將成為公司的股本,如果以後發行更多的股票,股本也會增加。 整體而言,創立文件是公司合法存在的基礎文件,規定了公司經營管理的架構。 分立公司也負有此類義務;成員國可以規定,該責任僅限於承擔該責任的受益公司的淨資產份額。 (3) 所有股東均有權依要求免費取得第 (1) 款所述文件的完整副本或部分副本。 (1) 若成員國允許在附件一所列公司形式的情況下依照第 136 條的規定進行分立,並遵守該成員國的法律,則應要求適用本章第 2 節的規定。 合併公司的管理階層或執行機構依國家法律規定及時收到職工代表意見的,必須附在報告中。 該報告必須在不遲於第 126 條所述的股東大會召開日期前一個月向會員和僱員代表提供,或者如果沒有此類代表,則向僱員提供。 (2) 合併草案,如果包含在單獨的契約中,則新公司的成立契約或其草案,以及公司章程或其草案,必須由每個清算公司的股東大會通過。 記帳士 (2) 公證人或授權登記該文件的機構必須檢查並核實公證人或機構所代表的公司所必需的法律行為的形式要求的存在和合法性,以及合併草案的存在性和合法性。 (3) 所有股東均有權應要求免費獲得第 (1) 款所述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副本。 股份被贖回的股東保留與公司有關的權利,但償還其投資的權利和分享未贖回股份的初始股息的權利除外。 (一)以貨幣出資增加資本時,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與資本的比例向股東預購股份。 然而,在合併或分立的情況下,只有在就合併或分立草案準備了獨立專家報告的情況下,成員國才可以適用第一個分段。 在增加認繳資本期間,以財務出資發行的股票必須至少支付其面值的 25%,或者,如果沒有面值,則必須支付其發行值的 25%。 該程序本身持續了1.5年多,期間還作出了三項一級決定、一項監督措施和一項上訴程序中作出的二級決定。 如果我們接受稅務機關的原始解釋,客戶有權獲得退稅,但是,如果我們採用第二種解釋,則視為已喪失索回稅款的權利。 在法律救濟程序中,沒有爭議的是,涉案法院判決的公佈日期是其執行部分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佈的日期,因此退稅權已到期。 但是,一旦稅務機關在決定中表明了對問題的看法,就不能再就同一事實作出與原決定相反的決定。 設立公司 上級稅務機關完全認可參照正當預期原則,責成一審稅務機關分配預扣的一般營業稅。 馬德拉是葡萄牙島嶼,因此是歐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因此,在馬德拉群島註冊或註冊的個人和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葡萄牙的所有國際條約和公約。 在公司成立之前,企業家和企業主經常與我們聯繫,要求我們建立和管理馬恩島控股結構,以持有企業各個分支機構的股份。 馬恩島控股公司還可以擁有任何其他相關資產,例如房地產、投資或智慧財產權。 此外,為了加強對其他成員國第三方的保護,按照成員國根據本指令通過的立法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法律價值的基本資訊也應在入口網站。 (1) 在不影響第 119 條第 2 點的情況下,如果根據第 119 條第 2 點 a) 和 b) 款進行的現金支付是基於至少一項法律,則本章也適用於跨境合併。 跨國合併相關成員國的股份可能超過代表公司資本的股份面額的10%,或者,如果達不到面值,則超過帳面價值的10%。 (2) 就第 (1) 款而言,成員國法律至少應規定,如果合併公司的財務狀況需要此類保護,且債權人尚未獲得此類擔保,則此類債權人可以要求足夠的擔保。 公司設立 該指令不影響成員國的法律,根據該法律,必須提供有關透過跨境合併創建的公司的中央管理地點或主要營業地點的資訊。 成員國必須確保,如果登記冊中輸入的數據有任何變化,應及時更新數據,不得無故拖延。 更新通常必須在收到與變更相關的完整文件後 21 天內發布,即使根據國家立法進行合法性檢查也是如此。 該截止日期應解釋為成員國必須做出合理努力以遵守指令中規定的截止日期。 參與合併的公司對履行g)點中提到的收購公司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所有優先認購的股份要約及優先認購權的行使期限,必須在依第十六條規定指定的全國性官方報紙上刊登。 然而,如果公司的所有股份均為記名股票,則成員國法律並不要求強制揭露。 預留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期限自要約公告或向股東發出通知函之日起不得少於十四日。 (1) 由行政機關或法院任命或認可的一名或多名獨立專家在公司註冊或獲準開始其活動之前準備非貨幣出資報告。 根據特定成員國的立法,專家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公司。 (2) 根據條約第 50(1) 條和第 50(2)(g) 條,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應每五年審查一次委員會的提案,並在必要時修改以歐元表示的金額。 根據歐盟經濟和金融進程,以及只有大中型企業選擇附件一所列公司形式的趨勢,第(1)款中的規定。 (2) 會員國可決定不適用於具有可變股本的投資公司或以附件一所列公司形式註冊的合作社。 (1) 若註冊資本嚴重虧損,則必須在會員國立法規定的期限內召開股東大會,決定是否解散公司或是否採取其他措施。 (3) 如果在沒有第49(1)、(2) 條中提到的專家報告的情況下進行非貨幣轉移,各成員國應提供充分的保障措施,以保證遵守第50 條和本條規定的程序。 (1) 與分支機構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如果分支機構位於成員國),如 II. 由以附件所列公司形式之一運營的公司成立,且受另一成員國法律約束的公司,必須根據分支機構所在成員國的法律,根據第 16 條進行披露。 (4) 依本條第 (2) 款收取的費用不應影響成員國為取得第 會計師事務所 19 條第 (1) 款所述文件和資料而收取的任何費用。 第十四條所指的所有文件和數據,無論以紙本或電子形式提交,都必須以電子形式存入檔案或登記在冊。 為此,成員國應確保所有以紙本形式提交的文件和資料均以電子形式記錄在登記冊中。 如果股份公司與陳述中提到的另一家公司之間僅存在間接聯繫(42),那麼放寬適用於直接聯繫情況的規定似乎是合理的,要求中止投票權作為最低限度的措施實現本指令的目標。 在聯盟中,股份公司的章程和章程必須使任何有興趣的人能夠了解公司的基本數據,包括公司資本的確切組成。 (1) 在減少認繳資本的情況下,至少那些在減少決定公佈之前產生債權的債權人有權至少就尚未到期的債權獲得擔保截至發佈時。 成員國不得放棄這項權利,除非債權人有足夠的擔保,或考慮到公司的資產不需要這種擔保。 在存在多類股份的情況下,至少受交易影響股東權利的每一類股份必須分別對股東大會減少認繳股本的決定進行表決。 此類股份所附表決權應暫停,並在確定是否符合第 60 條第(1)款(b)項規定的條件時應考慮該股份。 公司登記 (5) 如果一家公司在兩家公司之間的關係符合第(1) 款規定的標準之前收購了一家股份公司的股份,則成員國不必適用第(1) 款的第一款和第二款。 但是,如果股份公司間接持有多數票或能夠間接施加決定性影響,成員國要求中止股份投票權時,不適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 (2) 根據第(1)款,會員國立法不得以高於認繳資本一半的金額確定被視為嚴重損失的金額。 新公司的設立,如果該公司是相關成員國,則屬於其法律範圍。 該機構特別檢查合併公司是否已通過相同文本的合併聯合草案,並在適用的情況下,檢查是否根據第133條就員工參與達成了協議。 (一)各合併公司股東大會在聽取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報告後,應就透過跨境合併聯合草案作出決定。 如果合併不需要所有參與合併公司的股東大會批准,則合併草案必須包含在公開文件中。 公司登記 (1) 成員國的法律必須為合併公司的債權人提供充分的保護,這些債權人的債權在合併草案公佈之前且在公佈時尚未到期。 若網站允許股東在本款第一項所述期間下載並列印第(1)款所述文件,則不適用第(3)款規定。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成員國可以規定公司根據公司章程在其註冊辦事處提供這些文件供股東查閱。 如果個別成員國在製定立法時使用此選項,這些公司必須有義務在第 26 條所提及的所有文件中顯示「可變股本投資公司」或「合作社」一詞。 (3)除第16條所指的強制溝通及本條第(2)款規定的自願溝通外,成員國可允許相關文件和資料依照以下任何其他語言進行溝通:第十六條。 (2) 除第 16 條提及的強制溝通外,成員國應允許按照第 sixteen 條以任何官方語言或多種語言自願溝通第 14 條提及的文件和數據的翻譯聯盟的。 (2) 會員國可以決定不將本節適用於具有可變股本的投資公司或以附件一所列公司形式之一註冊的合作社。 保護會員和第三方的利益要求成員國關於股份公司分立的法律在成員國允許此類合法交易的情況下保持一致。 為了保護成員和第三方的利益,跨境合併的聯合草案和跨境合併的成立都必須在每個合併公司的相關公共登記冊上公佈。 為了防止規避本指令,序言(42)中提到的規定還應涵蓋受本指令監管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受第三國法律監管的具有類似公司形式的公司。 連接中央登記冊、貿易登記冊和公司登記冊是創造更有利於商業的法律和金融環境的必要措施。 透過減輕行政負擔和增加法律確定性,從而幫助從全球經濟和金融危機中復甦,上述互聯互通應有助於提高歐洲企業的競爭力,這是歐洲2020議程的優先事項之一。 它還應透過應用資訊和通訊技術創新來改善註冊管理機構之間的跨境通訊。 如果在第 a hundred thirty 會計師事務所 five 條提及的合法交易之一中,成員國立法允許現金支付超過 10%,則適用本章第 2、3 和 four 節。 (3) 上述規定不影響成員國的法律,這些法律要求分立公司轉讓某些資產、權利和義務時必須滿足特殊的正式要求才能具有對抗第三方的效力。 (1) 分拆必須依照第 16 條的規定,依照各成員國立法對涉及分拆的各公司規定的方式進行公佈。 成員國應制定第 (1) 款和本款第一項規定的保護條件。 成員國必須確保債權人有權向適當的行政當局或法院申請足夠的擔保,如果他們能夠可靠地證明其債權因分立而面臨風險並且沒有從公司獲得足夠的擔保。 (1) 分立至少需要參與分立的各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作出決定所需的多數、決定的範圍以及是否需要單獨表決,適用第九十三條的規定。 作為對第二段的減損,成員國可以要求透過第 16 會計 條第(5)款所述的中央電子平台進行公佈。 作為替代方案,成員國可以要求在成員國為此目的建立的另一個網站上進行發布。 如果成員國使用其中一種選擇,則必須確保公司不會因此類揭露而單獨收取費用。 此外,可能沒有內部員工和/或技能或專業知識來填補董事或公司秘書等重要任命。 公司遷移到最容易滿足內容等要求的司法管轄區。 企業集團將多個司法管轄區結構整合為一個或至少更少的司法管轄區,以提高成本、合規性和材料效率。 新管轄區的法律必須允許企業遷移,並且該過程必須簡單且具有成本效益,以確保該過程在商業上可行。 登記工商 股本可以以核准的貨幣(歐元、美元、英鎊或日圓)計價。 在財務報表中揭露這一點已經被允許,對於外國集團的瑞士子公司來說尤其重要。 公司章程的其他部分可能涵蓋公司可以進行的變更以及股東之間出現分歧時的爭議解決程序。 根據Graphisoft Park SE公司章程,公司的治理機構是股東會和董事會(一級管理體制)。 在單一層級管理體制的架構內,董事會可以將管理權限授予一名或多名成員。 您只能以股份公司的形式進行某些業務活動,例如鐵路運輸或提供金融服務。 如果您的活動不屬於這些類別,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您應該建立 Bt 或 Kft。 成立公司的成本主要取決於公司形式,以及您選擇簡化公司成立還是傳統程序。 重要的是要知道,您的公司註冊後 eight 天內,您必須開設公司銀行帳戶並繳納成立文件中指定的股本。 要開設銀行帳戶,您需要準備好公司成立證明、簽名樣本以及商事法院發送的電子證書或登記令。 (2) 委員會對透過第 25 條第 (3) 款所指的授權法律行為的授權無限期有效。 每家受益公司均對分居生效日之後、確定分居無效的決定公佈之日之前產生的義務負責。 然而,為了確保遵守稅收規則,包括葡萄牙雙重課稅條約網絡的好處,作為經合組織成員仍必須維持底線。 在 MIBC 註冊公司最重要的優勢之一是稅率較低。 在 MIBC 註冊的公司需繳納 5% 的企業稅。 這明顯低於許多其他國家的企業稅率,使得 MIBC 對於尋求優化稅收效率的企業來說是一個有吸引力的選擇。 關於向瑞士和/或歐盟股東支付股息,沒有預扣稅(歐盟母公司/子公司指令)。 土耳其公司的商業名稱、該國地址和活動描述必須正確輸入同一文件中。 公司必須在資產負債表中顯示不可分配儲備金的來源,其金額與財務支持總額相對應。 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價值,沒有票面價值的,不得以低於發行價值的價格發行。 只有具有財產價值的資產才能構成註冊資本的一部分。 然而,履行工作或提供服務的承諾不能被視為此類工具。 (一)公司登記冊及分公司登記冊,適用本法第二十條規定。 工商登記 如果這些文件中提到公司的資本,則必須指公司的認繳資本和實收資本。 (6) 每個成員國應承擔因本指令而調整其國家登記冊的費用,以及維護和運營的費用。 此外,第三方始終可以參考任何未進行通訊的文件和數據,除非這些文件和數據因未通訊而無效。 (2) 第 (1) 款不適用於第 14 條 f 點所述的財務報告。